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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2年2月22日,政务院第125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8月9日颁布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》,是依据《共同纲领》制定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法律,共由七章组成。《实施纲要》全面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、基本形式、内容等,对民族区域自治的普遍推行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图为《人民日报》1952年8月13日第一版登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》。
支持单位: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
主办:民族文化宫 承办:民族文化宫博物馆
展厅地点:民族文化宫主楼西二厅 专题策划:民族文化宫信息中心